今天是
我县多举措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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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,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,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。

 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的核心,多年来,我县把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,积极探索建立“用补偿激励、以长效监管、用考核约束、以整治改善”四项机制,促使耕地得到有效保护。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(占耕地面积)达82%以上,在市政府对各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,历年考核名列前茅。

  试点有偿机制激励耕地主动保护。以实施耕地有偿保护机制试点为契机,2012年,我县在金华市率先设立基本农田补助专项资金,实行“工业反哺农业、城市支持农村”政策,当年县财政拨出450多万元,使农民在基本农田保护中得到实惠。2013年将补偿范围扩大到全部耕地,2014年又将补偿标准从平均每亩15元提高到50元。同时,在2013年设立了村集体国土监管专项工作经费,按照行政村(社区)的管辖面积、人口数量、工作强度不同,分别补助3600元、3000元、2400元。有偿管护机制调动了村集体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的积极性,激发了农民保护耕地的热情,实现由被动管护到主动管护的转变。

  建立长效监管体制落实耕地保护。先后制定出台《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建设的意见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乡镇(街道)国土资源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》,有效整合乡镇(街道)和国土、公安、林业、城管、建设等相关部门执法力量,全面构建起县、乡、村三级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体系,明确了乡镇(街道)和各部门单位职责。2014年,建设了综合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,将全县行政区域划分为559个网格单位,通过网络互联互通,资源共享,进行实时指挥、督办考核和全覆盖监管,使网格精细化管理和网络共享机制有机结合,促进耕地保护高效化进行。

 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耕地保护。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管理,签订县、乡、村、户四级《耕地保护责任书》,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。将耕地保护列入全县各乡镇(街道)年度工作考核。严格责任追究,按照“既查事又查人”的原则,对于群众反映强烈、违法用地问题严重且查处整改不力的,根据干部管理权限,由县纪检部门介入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,对涉事单位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具体责任追究办法,从严追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。2012年以来,全县有11人因未履行好耕地保护责任,受到党政纪处分。

  提升耕地垦造质量推动耕地保护。按照“占优补优、占水田补水田”的刚性政策要求,执行最严格的耕地占补制度。坚持耕地垦造数量和质量并举,工作重心从以前的垦造旱地为主向垦造水田为主转变。严把项目选址关,按照农业生产基本条件要求,充分考虑项目立地条件和垦造耕地的适宜性,并联合林业、环保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审批,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。同时,加强项目后期管护,坚持“谁承包、谁管护、谁受益,谁损坏、谁维修、谁赔偿”的原则,与项目所在村签订土地整治工程后期管护合同,明确管护目标和责任,设立每亩5000元的工程管理、奖励和后期管护资金。鼓励农户边垦造、边种植,并对及时种植农作物的农户,前三年按新增耕地种植面积,给予每亩每年300元的补助,让农民得到实惠,确保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作用。